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根据《关于推进“工业兴市”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市委纪要[2007]4号)和《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由“点”到“面”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07]19号)精神,为更好的推动工作开展,特制定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1、牵头制定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 2、牵头制定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掌握各专项政策执行情况,提出政策修订完善的建议。 3、根据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部署,牵头组织对各区、县(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分解和督查考核工作。 4、指导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由“点”到“面”的拓展,监测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动态,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 5、调研、跟踪本市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指导、督促各部门做好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 6、完成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考核、项目分开的“三统一分”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新体制积极开展工作。做好本单位涉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运行情况监测和综合管理工作,定期向市高新办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涉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职责为: 1、市委宣传部: 负责做好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的宣传;负责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相关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等工作。 2、市经委:承担市高新办的日常工作;推进“新药港”建设,负责全市医药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做好医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认定和考核工作;负责工业企业信息化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投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杭州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推进协调等工作。 3、市发改委:负责国家、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申报、考核工作,负责高技术产业化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工程中心的培育、认定和申报、考核等工作。4、市科技局:负责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除外)的申报、考核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科技孵化器的认定、考核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科技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行业)研发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培育、认定和考核工作;负责省级“双密”企业推荐、认定管理工作;负责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推荐、认定管理工作;负责专利管理等工作。5、市外经贸局:负责高新技术产业的招商引资和产业推介工作;负责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管理等工作。6、市信息办:推进“信息港”建设,负责全市电子信息、软件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负责“信息港”资金项目、信息服务与软件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 7、市农办:负责全市高效农业(都市农业、现代农业)的发展工作等。 8、市财政局:负责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按时下达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绩效考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提出调整完善意见。 9、市统计局:负责全市高技术产业统计报表管理工作,定期向市高新办提交有关统计指标完成情况;积极探索和研究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10、市经合办: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国内招商引资的业务指导及考核统计工作;负责国内在杭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与联络工作。 11、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数字化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品的版权管理工作;会同市信息办做好推进杭州“信息港”建设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动漫游戏基地科技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培育、考核和扶持工作,动漫游戏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申报和考核工作。 12、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系统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推进工作,负责高新技术在本系统的推广应用;负责培育系统内高新技术企业,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工作;负责系统内高新技术新(扩)建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建设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地。
市政府